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北市1名男子在2020年跨年夜當天上午騎車前往工地上班時,被北市大同分局員警攔下並發現他涉嫌酒駕,男子辯稱「我前一天晚2小時喝酒」,沒想到到早上酒還沒退;訊後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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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在工地上班的64歲吳姓男子,2020年12月30日晚上下班後在家中喝高粱酒,31日上班時遭警方盤查,在吳男身上聞到濃厚酒味,經酒測後酒測值達0.44。
吳男辯稱,每天睡前都有喝高粱酒的習慣,大約喝2百cc的高粱酒,平時都是晚上7時許喝完就睡覺,但30日晚上到9點才開始喝高粱,所以可能「晚2小時喝」才造成酒精殘留。
吳男也向警方坦承,當天是從板橋住處前往北市工地上班,強調自己從來沒有酒駕;由於他酒測值超標,訊後遭警方送辦。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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