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若涵/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賴姓老翁只能靠每月的老人津貼支付安養中心費用,但支付後便沒有多餘的錢可運用,遂向法院提出聲請,希望女兒能每月支付2000元撫養費。但賴男女兒稱,記憶中父親很少回家,一回家就向母親要錢,甚至出手毆打,還曾潑去漬油試圖燒她,希望法院能免除她的撫養義務。日前法官將賴男的聲請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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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男指出,自己已經年邁無工作能力,每月僅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7759元,但每月還要支付安養中心7250元費用,付完後津貼已所剩無幾,實在無法供應日常生活,他名下也沒有任何財產,已無法維持生活,顯見有受撫養的必要。
賴男與第一任陳姓妻子婚後育有2名兒子,第二任蘇姓妻子則育有2名女兒,他向2名兒子討要撫養費都遭法院駁回聲請確定,而一名女兒又因罹患嚴重憂鬱症無法工作,也沒有辦法養他,只好轉向另名女兒小妍(化名)討要每月2千元的撫養費。
但小妍表示,父親生性好逸惡勞,不思正常工作,曾多次因詐騙、背信入監服刑,其他時間則居住在屏東,自從她有記憶以來,父親便很少回家,不僅沒有養家、養小孩,還在外積欠債務,導致債主時常上門暴力討債,母親為了避免債主上門,不得已只好幫忙還部分債務,讓本來就很艱辛的生活,變得更加困頓,有時還得靠外婆資助。
小妍回憶,就算父親偶爾回家,也多是向母親催逼要錢,母親已被生活重擔壓到喘不過氣,實在沒有閒錢供應,父親便對母親惡言相向,甚至出手毆打,鬧得家裡雞犬不寧,父親還曾朝她潑撒去漬油,想要放火燒她,雖然沒有得逞,但已造成她內心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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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勘驗各項事證後認為,賴男在女兒成年前有撫養義務,但他長期不盡為人父的撫養義務,也沒有照顧過女兒的生活起居,在女兒成長過程中幾近缺席,2人也沒有聯絡長期感情疏離,最後裁定免除小妍的撫養義務,可提出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