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行政院日前請農業委員會再行擬具《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強化野生動物釋放之管理,預計在14日的院會拍板定案,核轉立法院審議案,衛來若未經主管機關同意隨意放生動物,將處以50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據了解,政院考量近年動物放生活動朝向大型化、商業化發展,甚至有民眾向商人購買大量野生動物進行放生,每年放生動物超過2億隻,物種涵蓋蟲、魚、鳥、獸等,嚴重影響生態平衡,甚至會增加傳播疾病、危害其他野生動物的可能性。
根據行政院要求農委會擬具的草案內容,此次修法同時強化野生動物釋放的管理,未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將處以新台幣50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近年來黑熊、石虎等野生動物因誤觸獸鋏而受傷事件頻仍,廣受動保團體與社會大眾關注,政院指出,為徹底防杜獸鋏不當傷害野生動物,此次修法將全面禁止獸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