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發現丈夫常常出差工作不回家,一查航空訂票紀錄,才發現丈夫外遇,還自拍性愛片 。(示意圖/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陳羿妏/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人妻小妍(化名)於2019年12月間,發現其丈夫形跡可疑,接續以出差工作為由離家,甚至離台,直到她查詢航空公司訂票紀錄,才發現丈夫外遇,並找到丈夫與小三的性愛光碟、照片,心碎向2人連帶求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日前台中地院審理後,判小妍獲賠4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妍與丈夫2013年10月10日結婚後,1個月後隨即離婚,並於2017年7月1日二度結婚,育有2子。人妻主張,丈夫2019年12月間就常常以工作為由離家不歸,2020年1月15日至18日期間再以出國工作為由離台,而丈夫出差返家當天,她發現丈夫疑似是赴關島出遊,趕緊查詢航空公司訂票紀錄,結果意外揪出外遇情,原來丈夫早在2019年11月起就已多次與小三出國同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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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妍提到,她事後質問丈夫,對方才坦承與小三交往許久,並提出離婚要求,而當她為了維護家庭健全拒絕時,丈夫卻選擇離家不歸,與小三同居,讓她相當痛苦。此外,小妍丈夫當時因另案遭羈押,小妍到丈夫租屋處查看,更發現丈夫遺留的隨身碟、禮物盒內,有與小三自拍的親密性愛照、性愛光碟,她因精神備受痛苦,決定向2人連帶求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
小妍丈夫辯稱,自己並無踰矩情事,小妍是違法取得隨身碟資料,不得作為證據使用,且小妍早有外遇,與他感情不睦許久,2人僅為維護家庭健全,維持夫妻名分,實際上早就貌合神離,而他目前無資力身陷囹圄,請求法院從輕酌定賠償金。
小三則僅以書狀辯稱,自己並未侵害小妍配偶權,因此小妍求償無據。
對此,法官勘驗相關事證後,確認小妍丈夫、小三確實有侵害小妍配偶權,審酌兩造相關身分、地位、經濟狀況以及小妍所受之痛苦程度,判小妍獲賠40萬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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