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溫姓男子去年9月間就債務問題與曾姓少年邀約談判,曾找來趙姓、黃姓、邱姓與2名王姓男子等十餘人助陣,雙方口角後大打出手,溫男慘遭圍毆倒地,混亂中還遭曾姓少男持彈簧刀刺中肺部與心臟,送醫急救仍不治;桃檢查出,曾姓少年等5人涉犯聚眾鬥毆罪、殺人罪,對治安造成巨大危害,15日偵結依從重殺人罪嫌起訴,並建請法官對其中3人求處無期徒刑,曾姓少年則由桃園少年法庭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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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死者是36歲的溫姓男子,去年9月9日晚間23時51分許,中壢派出所接獲報案,指稱中壢區大同路發生民眾鬥毆事件,警方出動快打部隊趕抵現場,到場後雙方人馬鳥獸散,但現場有溫姓與江姓男子受傷,其中溫頭部等處有多處傷痕,胸部有刀傷,經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江姓男子則臉部受創,意識清醒沒有生命危險,警方隨後循線逮捕17歲曾姓少年、21歲趙姓男子、18歲黃姓男子、27歲邱姓男子、19歲與23歲同為王姓男子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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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檢查出,本案起因曾與林姓男子疑似發生債務糾紛,去年9月9日深夜,雙方約在中壢區大同路某服飾店前談判,曾找來趙男等十餘人助陣,林男則邀集溫、江等友人助陣,雙方到場一言不合就打起來,曾姓少年等人分持彈簧刀、球棒、安全帽、路邊廣告旗座等行兇,溫、江2人則遭痛毆倒地,其中溫左背還遭刺中肺部與心臟等處,送醫急救不治,江男頭部、臉部多處挫傷等傷勢,但沒有生命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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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檢根據目擊者指證,當時案發時在大同路上發生群體鬥毆,曾姓少年仗著人多痛毆溫、江等人,曾還大喊「要讓他死」等語,檢方勘驗現場監視器,警方查扣作案彈簧刀上也驗出江男、趙男與曾姓少年之DNA;另根據相驗報告,死者溫男左背部遭銳器刺入肺部、心臟等處,導致血胸死亡之事實。
桃檢審酌,黃姓男子等5名成年男子涉犯修正後刑法第150條,攜帶凶器在公共場所聚集3人以上首謀實施強暴罪、殺人罪及殺人未遂罪,共3罪,從重依殺人罪論處,並建請法官審酌,黃等人因曾姓少年邀約,集結持凶器鬥毆,犯罪地在街頭,以群聚鬥毆方式,對往來公眾造成危險大增,對社會有巨大之危害,對黃、趙與邱姓男子求處無期徒刑,並建請2名王姓男子量處有期徒刑15年;曾姓少年則還在少年法庭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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