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若涵/台中報導
台中市南屯區向上路與精科路2020年初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輛載有20公噸重混凝土的拖板車,擦撞一部自小客車後,連闖2個紅燈,再撞上當時正準備左轉的小貨車,導致車內柯姓夫婦當場頭顱變形、失去生命跡象,經緊急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法院日前依過失致死罪將判拖板車駕駛判處有期徒刑10月,緩刑2年,可上訴。
回顧整起事發經過,張姓拖板車駕駛2020年1月3日中午12時許出發,準備將20公噸重的水泥包載到台中市嶺東南路二段,沒想到下午2時許行經向上路五段與精科五路口時,因無法確實煞車,從左側掃過正在停等紅燈的江姓小客車駕駛,接著疾駛而去。江女見狀,油門一踩便追上前,狂按喇叭示警,要求對方停車。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同日下午2時47分許,張男又在向上路五段與精科路交叉路口,因無法確實煞車,闖紅燈狠撞柯男所駕駛的左轉小貨車,江女見這幕嚇到驚聲尖叫,車內的行車紀錄器也將畫面全錄下。
由於撞擊力道猛烈,拖板車打滑衝破對向車道旁人行道的護欄,翻落至5公尺深的邊坡,水泥、車體碎片也散落一地。貨車內的59歲柯男、57歲徐女夫妻倆頭顱變形,當場失去生命跡象,經緊急送醫搶救後仍不幸宣告不治,肇事的張男則是全身多處擦挫傷、腦震盪。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台中地方法院認為,張男行車前沒有確認煞車裝置是否確實有效釀禍,導致被害人家屬身心受有莫大痛苦以及無法挽回的遺憾,審酌他犯後坦承犯行,也與家屬成立調解,並賠償完畢,最後依照過失致死罪將他判處有期徒刑10月,緩刑2年,緩刑期間應接受2場法治教育,並付保護管束,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