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政消防局潘姓救護員駕駛救護車載送病患到東港安泰醫院,途經在崁頂鄉中正路三段與長興路口,與盧姓女子駕駛自小客車發生車禍,造成盧女頭部受傷,潘及車上李姓患者無礙,警方獲報趕往處理,將傷者送醫,進一步釐清事故發生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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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港警分局於1月23日早醒9時許獲報,指在崁頂鄉中正路三段與長興路口發生交通事故。警方立即派員前往處理,發現28歲的潘男駕駛救護車(潮卅91),護送患者李女前往東港安泰醫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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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潮卅往東港方向東往西行駛外側車道至上述路口時(闖紅燈但有鳴笛),與44歲盧姓女子駕駛號自小客車由崁頂鄉越溪村明權路北向南行駛(綠燈直行)雙方發生擦撞交通事故,導致自小客車駕駛旁車門嚴重受創、救護車車頭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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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趕到將盧姓女駕駛送安泰醫院治療,經診斷她頭部挫傷、意識清醒並無生命危險,救護車駕駛潘男無受傷,另救護車救護之患者李女無受傷。盧姓駕駛及潘姓駕駛均無飲酒情事。
警方呼籲民眾、行經路口請減速慢行、注意左右來車,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應立即避讓,確保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