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已有百餘年歷史的桃園市大園區福海宮,因廟方現址被桃園市政府納入航空城第三跑道蛋黃區,現任管委會決定配合遷廟,但另一派信徒則不願遷建起糾紛,委員蔡宗烈9日抱輔信王公神尊在律師陳憲政與多位委員陪同下至桃園地院提出民事確認信徒身分不存在;對此,福海宮管委會低調指出,尊重委員想法,相關細節將委由律師對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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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海宮管委會委員蔡宗烈上午在律師陳憲政與多名委員陪同下手持輔信王公神尊到桃園地院遞交民事訴狀,提民事訴狀確認現任管委會所提信徒身分不存在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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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宗烈表示,福海宮管委會多次向神明請示是否同意搬遷,但屢次都擲不出聖筊,神明也未指示搬遷意願,他們傾向原地保留也獲得內政部都委會同意,但第三屆管委會自2017年接任後,先向市府佯稱鄰近有四甲遊憩休閒地可供搬遷,但再向神明擲筊後卻未獲得同意,後來市府推動桃園航空城第三跑道用地徵收案,管委會卻換改,第三跑道用地經填土築高,會讓廟址成窪地造成排水問題,委員質疑管委會早有計畫陰謀遷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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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宗烈認為,現任管委會曾函文內政部表示欲搬遷廟址,但並未提供信徒大會討論決議,質疑其所提信徒身分根本是人頭信徒,根本不存在,日前輔信王公神尊曾託夢給他,表示不願意搬遷,神尊委託他來法院提告確認信徒身分不存在之民事訴狀,倘若確屬不存在,內政部應該立即停止審議福海宮都市計畫變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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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陳憲政解釋,今提民事訴訟主要針對確認信徒身分不存在之訴,委員發現2014年至今,部分新加入信徒可能都沒符合章程規定,以致稀釋合法信徒表決全數,因此決定先確認新信徒身分,若確認不存在則失去委員資格,管委會決議遷廟決議也會有瑕疵。
蔡宗烈更針對現任管委會提出包括陰謀遷廟、公然違法與排除異己等事實,福海宮早於2013年9月27日經公告「竹圍福海宮飛輦轎、過金火」已登錄為桃園縣無形文化資產,改制後於2017年7月3日經桃園市府登錄為歷史建築,但市府卻以需內政部都市計畫審議範圍訂定為由,至今遲未公告,除要求即刻公告外,就算被迫搬遷,廟方也得提出搬遷計畫。
對此,福海宮管委會說,針對遭指控信徒章程不合法部分,管委會尊重個委員與信徒之想法,其實信眾產生均有合法過程,至於相關細節將由委任律師負責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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