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雕文/新北報導
「館長」陳之漢開直播爆料吳宗憲在外欠了好幾億,並聲稱是聽余天所說,吳宗憲火大提告妨害名譽及妨害信用罪。檢方調查發現,曾有媒體報導吳宗憲的公司疑因財務危機向地下錢莊借錢,加上吳是公眾人物,是否欠債屬於可受公評之事,因此對館長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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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館長的爆料,余天的助理否認說,「聊天時說的話要當真,那也沒有辦法」,事後館長再次開直播強調:「我這個人很簡單,有什麼我說什麼。」澄清並未說謊,而且當時在場還有很多人聽到。
據了解,館長長期跟吳宗憲不對盤,去年2月25日直播中透露,「我跟余天還在聊到你(吳宗憲),問你什麼時候錢要還啊?欠了幾億什麼時候要還人家?我比他有錢,因為我沒有負債,他四處欠,出來工作是在還債,誰講的?余天大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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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2月27日,館長於直播中又說道:「我這個人很簡單,有什麼我說什麼!的確在聊天,小宇也是證人,我公司現場他X的超多人都聽到,大家在聊天嘛!」館長也緩頰表示,「大哥這樣講我一定尊重他」,稱讚余天是個很好的老大哥,也明白自己跟吳宗憲的恩怨並不關余天的事,可以理解對方為什麼這樣回應,並強調:「館長不說謊的,有什麼說什麼。」
檢方調查,館長與余天等人談論吳宗憲欠債的事情,加上媒體曾報導吳宗憲經營的公司疑似財務危機,涉向地下錢莊借貸2億元,認為館長並非胡亂指摘。而吳宗憲是公眾人物,是否欠債或向誰借貸等事應可接受公評,或許館長的措辭令吳感到不快,但仍屬憲法言論自由保障範疇,因此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