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近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對《國旗及國徽條例》修例展開諮詢,並擬將關於學校升掛國旗的條文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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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提交的文件,為配合修訂中有關宣傳國旗及國徽知識的規定,港府會進行相關的宣傳教育工作,如製作電視宣傳短片、宣傳國旗及國徽的背景,以及升掛國旗時應當遵守的禮儀等。
文件還提到,港府擬將有關學校升掛國旗規定的條文,納入本港條例。
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去年10月通過《國旗法》及《國徽法》的修正草案。港府當時指出,修訂香港《國旗及國徽條例》的原則,是必須充分體現經修改後的《國旗法》及《國徽法》的規定、原則和精神,並實施修改後適用於香港的規定,以履行特區的憲制責任。
根據大陸《國旗法》規定,學校除了寒假、暑假及休息日外,應每日升掛國旗,除了假期以外,每周要舉行一次升旗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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