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若涵/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41歲余姓男子有多次竊盜前科,2020年間他潛入成功大學光復校區,在司令台邊偷走學生皮夾內的錢,他食髓知味重返校園多次行竊,第三度動手時被巡邏員警當場查獲,日前法院判決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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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檢方調查,余男曾因竊盜案件遭4度判刑確定,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8月,孰料,他出獄沒多久後,竟然不思悔改再度行竊。2020年12月5日晚間他到成功大學光復校區操場司令台右側階梯入口處,竊取了2名學生皮夾內的2500、300元得手;2021年1月5日又到該校操場東側看抬處,竊取另名學生皮夾內的1300元。
屢偷屢得逞的余男嚐到甜頭後,10天後再前往成大校園操場北側階梯處,正當他徒手翻找學生放置於該處的後背包時,當場被巡邏員警發現。經檢方調查過後,余男被依竊盜、竊盜未遂等罪起訴。
台南地方法院審理過後,審酌余男先前就有多次竊盜前科,這次又一次犯下3起竊盜案,可見他欠缺對他人財產之尊重,考量余男事後坦承犯行,最後依照竊盜、竊盜未遂罪判刑4月、3月、2月,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2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