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今(18)日再度向法院申請保釋,不過,高等法院法官彭寶琴拒絕黎智英保釋申請。法官解釋,黎智英提供的保釋條件,未能說服法庭信納他不會在候訊期間重犯。
據《東網》報導,當法官宣布拒絕保釋申請後,一直坐在律師席的黎智英女兒失聲痛哭,並待散庭後轉身走到犯人欄外,和黎隔着玻璃手按手講了幾句話,而黎的其他家人欲上前到犯人欄,但被法庭職員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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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今早將再度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惟在聆訊前夕又因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在獄中被拘捕,一名涉案的律師男助理昨天先被押解到西九龍法院提訊。該名律師男助理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協助罪犯」兩罪,並串謀黎協助12港人蛇案中的李宇軒潛逃至台灣。
黎智英此前已向港法院申請保釋,不過,終審法院當時裁定法官李運騰犯錯,撤銷黎智英的保釋並釐清涉國安法案件的保釋原則,而黎的保釋問題則交由裁判官、區院法院或高院原訟庭法官再行處理。
根據終審法院的判決,《港區國安法》第42條為保釋申請添加更嚴格的門檻,先決條件為「不會繼續危害國家安全」,法官必須先確定有充足理由相信申請者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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