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櫃火災新手爸罹難 中天指「賠償刁難」挨告...2記者不起訴原因曝

▲陳文越委屈發聲。(圖/翻攝自陳文越臉書)

▲中天主播陳文越與董姓攝影記者於去年製作新聞報導時以「錢櫃刁難及賠償沒誠意」,遭錢櫃提告妨害名譽。(圖/翻攝自陳文越臉書)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錢櫃KTV林森店釀6死,當中1名43歲罹難員工林子晨,事發時兒子才剛滿周歲。中天陳姓文字記者、董姓攝影記者於製作新聞時以「錢櫃刁難!林子晨325萬慰問金竟200萬是職災費」、「這款賠償誠意?」為標。錢櫃認為2名記者報導不實內容並提告妨害名譽,士林地檢署認為記者已做好查證,而錢櫃火災事件是重大公安事件,應受公眾之評,予以不起訴。

去年4月26日上午10時57分左右,錢櫃KTV傳出失火,這場大火更奪走6條人命。其中1名罹難者43歲林子晨更是錢櫃資深員工,有17年資歷,愛家的他,事發時小孩剛滿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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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櫃控告中天新聞台由文字記者陳文越、攝影記者董佑駿於6月25日製作新聞報導以「錢櫃刁難!林子晨325萬慰問金竟200萬是職災費」、「這款賠償誠意?!記者致電錢櫃拒絕回應」為標題,報導錢櫃沒有賠償誠意,並以大公司姿態強硬要求家屬無奈和解、家屬面對練台生儼然成了小蝦咪對抗大鯨魚等不實內容。

▼台北中山區林森錢櫃KTV失火釀成6人死亡。(圖/記者黃彥傑攝)

2名記者否認犯行,董佑駿辯稱,「我是中天電視攝影記者,只有在當天被派去攝影及事後剪輯等語」;因直播狂嗑美食有「花栗鼠主播」之稱的陳文越稱,「我是中天電視文字記者,在新聞報導前一天,經家屬告知殯葬業者沒有收到錢櫃說要給的殯葬費用,更在6月25日有採訪到殯葬業者確定此事」。

陳文越強調她於報導前有打電話給錢櫃公司執行長連福財,但響到一半就被掛掉,連沒有表示稍後回電,她於截稿前也沒有得到相關回應,也有把錢櫃沒有回應的結果放入報導裡。報導最後一天家屬雖然有說和解,但也有表示是保密條款,家屬甚至表示無奈,不想跟錢櫃耗下去,最後才報導「無奈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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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根據中天提供報導檔案光碟裡,確實有殯葬業者採訪說明的錄音,殯葬業者「余先生」稱,「他們是跟我們說,假如所有喪葬費用全部都下來,請家屬確認沒問題的話,交給他們,他們會一個禮拜就把錢撥下來給我們,可是到後面一個多月,一塊都沒拿到」等。

檢方依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勞資爭議調解紀錄影片,錢櫃於2020年6月24日與罹難員工林子晨家屬達成和解,且就調解內容附有保密條款,且因錢櫃執行長通話紀錄已遭覆蓋,無法查證中天電視記者來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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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錢櫃KTV台北林森店因去年4月間一場大火,迄今仍關閉。(圖/記者林裕豐攝)

根據《聯合新聞網》於2020年5月27日刊載有關錢櫃提出325萬賠償金額,包括100萬元慰問金、200萬理賠預付金及北市府慰問金25萬元。《中時新聞網》2020年5月18日刊載林子晨告別式當天僅由錢櫃執行長連福財代表到場,有上開網路新聞列印的資料證明。檢方認為,陳文越身為記者,因上開消息管道早就報導刊登,她於報導前確有致電給連福財,確實有做好查證,難認2名記者憑空捏造事情妨害錢櫃、練台生名譽。

士林地檢署認錢櫃為廣富盛名的娛樂場所,發生火災導致死傷為重大公安事情,其後續事宜是否妥適,當與公共利益有關,並且僅涉及錢櫃、練台生私德,應受公眾之評論評斷或批評,縱然報導使錢櫃、練台生感到不快或影響名譽,亦應仍受憲法保障,難認有加重毀謗或妨害信用罪責,此外無積極證據足認2名記者有何犯行,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處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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