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民進黨籍的前新北市議員林水山,涉嫌在國有林地的新北市三峽區有木里山區違法開墾山坡地,興建宮廟「三清萬甲仙境」,林水山還說這是「奉神明指示的福地」。而違建地點還在「大豹社原住民抗日文史遺跡」範圍內,甚至林水山挖土機遭查扣後,第二天又在雇工開挖。一審將他判刑1年10月,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維持相同刑度,並宣告緩刑5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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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民眾提出檢舉,指稱三峽有木里山區的「三清萬甲仙境」違法佔用國有土地,還將山頭削平搭建宮廟。新北市農業局除了要求業者就破壞山坡地恢復原狀,還在2018年4月間派出工務局拆除大隊,花了兩週時間才將宮廟違建拆除完畢。不過調查局在當年5月間召開記者會,宣稱「三清萬甲仙境違建案」,上個月才遭新北市府拆除大隊強拆,短短一個月又蓋了回來,規模還比之前更大。
檢調單位進行查辦,發現宮廟聯絡人是前新北市議員林水山,而林水山也對外表示,這塊地方是「奉神明指示的福地」,也是朋友的土地,之後會面對司法的調查,並把土地復原。而檢方偵查終結後,認為林水山曾為議員,應該熟知相關法令和行政流程,在2017年6月間提出建案申請時,明知申請需檢附水土保持證明,也知道申請案可能遭到駁回,結果竟仍大規模違法開發,造成環境嚴重破壞,甚至被查獲後還不知收斂、繼續施工整地,犯後態度惡劣,故依《水土保持法》「濫墾山坡地致水土流失等罪」將林男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一審法院認為他為了個人信仰而破壞生態,被查獲後還不知悔改持續破壞山林,危害期間長達將近1 年,依2個「非法開法使用致水土流失未遂罪」,分別判處他徒刑8月、1年6月;合併執行刑1年10月。案件上訴第二審。
二審高院審理後,林男一改先前態度,除支付費用撫育造林,也將違建土地上水泥鋪面刨除覆土,且已與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達成和解並賠償23萬8,170元,高院認為犯後態度尚稱良好,已知所悔悟,因此維持1年10月的刑度,但宣告緩刑5年的自新機會;緩刑期間內交付保護管束,並需於判決確定後1年內接受16小時的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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