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資深玉女藝人周思潔背債上億元,花了10多年還清後重新出發,搖身一變成為心靈老師,開班教授能量移動,1名劉姓女學員原本深信不疑,陸續繳了130萬元費用後,覺得和信仰不合,透過江姓女子要求退費不成,向媒體爆料質疑周涉嫌逃漏稅,周憤而控告2女涉嫌誹謗,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被告是基於個人經驗發表評論等理由,26日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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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60歲的周思潔(周麗娟)在17歲時,就以歌手身分出道,獲得「台視新人獎」比賽亞軍,旋即被日本唱片公司網羅栽培,也循鄧麗君、歐陽菲菲模式,在台、日兩地發片走紅,但1998年經歷東科大火,辦公室全被燒光,加上遭合夥人惡意倒帳,一度負債1億台幣,花了17年還完負債重新出發,並開班分享個人經歷。
而劉姓女子偶然在2013年參加了周思潔的心靈課程,希望能學習「能量移動」,解決自身債務,先用保單質借繳了30多萬學費,陸續又參加不少周思潔每2、3個月舉辦的國內外行程,期間她也介紹遇到人生低潮的女兒加入,但2017年間,劉女覺得周思潔的課程和她的宗教信仰有矛盾,想退費13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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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女找消保會幫忙無效後,透過自稱曾任記者的江姓女子尋求退費機會,並接受媒體採訪,質疑周思潔開班授課逃漏稅,周思潔氣炸,怒告劉女和江女涉嫌妨害名譽誹謗、恐嚇等罪,周思潔指出舉辦課程、帶學員出國,都是在五星級飯店吃住,劉女等人向媒體爆料內容不實。
但檢察官調查認為,藝人開班授課的退費事宜,與公眾有關,劉女和江女是根據個人經驗加以評論,應無妨害名譽的犯意,因此處分不起訴2女,另外江女反控周思潔誣告的部分,也同時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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