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靖宜/高雄報導
有民眾開車行經國道1號南下剛過高雄岡山交流道,突發現前方有事故,但現場不僅未做任何警示,甚至還有人站在車道上打電話,所幸及時踩剎車才沒撞上去;此外,民眾更質疑國道員警警車也停在錯誤位置,對此警方解釋是巡邏車經過主動發現,發現時相對位置已與事故地點接近,因此無法及時切入內線車道停駐於事故上游,所幸此車禍無人員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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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事故發生在25日凌晨3時48分,國道一號南向350.6公里處,19歲李男駕駛疑因操作失當,先擦撞內側護欄後,車輛打橫停於內線及中線車道;後方同車道57歲朱男駕駛閃避不及,左前車頭擦撞前車;而後方同車道由31歲陳男也因閃避不及,右前車頭撞擊第一輛事故車的右後車尾,並擦撞內側護欄,現場汽車零件散落車道,3車追撞所幸無人員傷亡,事故於4時18分排除,全線恢愎通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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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有其他駕駛將行車紀錄器PO上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當時他也行經此路段,可見畫面中因為天色暗,加上沒有任何警示或故障標誌,要不是及時煞車,後果不堪設想,更誇張的是還有一名白衣男子站在車道上講電話。民眾痛批:「重點是事故車未有任何警示,連國道員警都沒看到車輛導致停在錯誤位置!」可看到事故地點前方外側車道有一輛俗稱「紅斑馬」的國道警察巡邏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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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民眾質疑國道巡邏車停於事故下游部分,第五公路警察大隊解釋,因為本件事故是巡邏車經過主動發現,發現時相對位置已與事故地點接近,故無法及時切入內線車道停駐於事故上游。
警方呼籲用路人如遇駕駛汽車發生故障不能行駛時,應設法移置無礙交通之處,如無法移置,或尚未移置前,應於車輛前、後適當距離樹立車輛故障標誌,違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9條,處新臺幣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