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伊森/嘉義報導
涉綁架嘉義柯姓富商、中彈身亡的李姓主嫌,3日下午由檢察官進行複驗,李嫌姑丈到場直指李嫌當時並沒有開槍,而是警方直接將他擊斃。對此警方回應:「歹徒至少開1槍,在副駕駛座查獲一顆彈底已打擊的不發彈,且李嫌臨死還緊握上膛槍枝」。警政署長陳家欽稍早南下勉勵專案小組,也強調該案歹徒兇悍、持槍拒捕,同仁若沒有及時大膽、正確用槍,恐致員警及民眾傷亡,若換他在現場也會正確的用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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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當天發動攻堅圍捕,但李嫌堅持拒捕,不但開車衝撞員警車輛,更掏出克拉克制式手槍試圖攻擊。警方當時先對李嫌車輪開槍,試圖壓制其行動,李嫌則扣下板機後第一發子彈卡彈(不發彈),趕緊重拉槍機嘗試故障排除並試圖再度擊發,警方喝令李嫌下車並試圖上前破窗,卻驚見李嫌將槍口對準員警,才再開槍還擊。
警方事後現場蒐證,除了警方所擊發的19發彈殼外,李嫌也緊握一把已上膛的克拉克制式手槍、一枚底火有撞針敲擊痕跡的不發彈以及彈匣與12發子彈,足見李嫌火力強大,倘若當時員警未能及時以優勢火力反擊、錯失李嫌卡彈瞬間良機的話,後果恐怕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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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長陳家欽稍早也南下嘉義勉勵專案小組,嘉義市警局刑大大隊長賴欣宏轉述,指署長認為,該案是團隊合作成果,對於歹徒兇悍、持槍拒捕,同仁若沒有及時大膽、正確用槍,恐致員警及民眾傷亡,若換他在現場也會正確的用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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