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羿妏/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李姓內科醫師2019年2月15日以檢查腫瘤之名,向人妻患者小亭(化名)提出「看下面」的要求,並將對方騙到值班室,趁機撫摸、親吻小亭乳頭,更摸對方下體稱「可以放進去嗎?」對此,一審高雄地院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將李男判刑2年,案經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以李男賠償小亭300萬等情狀,改輕判1年,另宣告緩刑3年,執行140小時義務勞務,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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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小亭因患有甲狀腺機能亢進症狀,2019年2月13日赴醫院接受超音波檢查,並確認自己有甲狀腺附近有0.6公分腫瘤及淋巴結,但腫瘤的組織液化驗結果要等2週才會出爐,便於當天取消原訂的2月15日的回診日期。孰料,李男下診後卻突然改口,通知小亭稱「2月15日照常回診」,於是小亭不疑有他,依約回診。當天李男以小亭的淋巴結硬塊,恐會轉移為由,進行胸部觸診,接著他以小亭腹部脹氣嚴重、有脊椎側彎問題,向小亭表示,「等一下值班室那邊沒有人,只有我們二個人,我們等一下就去上面『看下面』」而小亭因擔心自己若有惡性腫瘤,2名兒子會頓失依靠,內心恐慌之餘仍答應李男上樓檢查,但她也因感到不太對勁,便開啟手機錄音防範。
2人進到值班室後,李男先是要求小亭坐在桌上,並脫去衣物,接著撫摸對方胸部、以嘴觸碰乳頭,再以手撫摸小亭下體;過程中小亭曾問「欸,到底現在要檢查什麼?」李男僅稱「我摸摸看有沒有東西」,而聽完小亭回「喔,好。」李男竟脫口說出「那我可以放進去嗎?」嚇得小亭立刻拒絕。事後,小亭一路壓抑情緒,快步離開醫院,並打電話向丈夫哭訴、報警,全案因此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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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審理期間,李男辯稱,雙方是合意的,未違反小亭意願,且小亭診療期間有一直注視他,感覺對方是喜歡他,有曖昧的感覺,因此想趁機確認小亭對他的心意。
另外,李男還請出3名律師為他打官司;其中一名律師稱小亭於診間出現11次笑聲,他還列出疑點稱,是小亭早知值班室只有2人,當下並未喝斥李男的檢查行為,反倒謊稱醫師強迫脫褲,一切全因小亭擔心遭丈夫發現,自己與醫師有曖昧,才決定提告。
另一名律師更指出,小亭接受觸診的表情是愉悅、高興,與一般人閃躲、害羞情形不同,此舉會讓李男引起遐想,以為小亭對他有意思,再加上小亭多次看診經驗,小亭對於李男邀約至值班室內看下體並非診療一事,顯已心知肚明,且能於李男面前全裸,顯現對於李男是充滿信任,基本上2人的行為純屬「調情動作,男女雙方情慾的試探,無任何犯罪可言」。
高雄地院不採信李男、律師說詞,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李男2年刑期。惟李男不服結果,提上訴指稱,他只是撫摸小亭猥褻,沒有意圖性交。二審高雄高分院則審酌,李男目前已與小亭達成和解,賠償300萬元,並捐贈50萬元至小亭指定的勵馨基金會,已付出相當代價,因此最終改依受照護之人利用機會性交未遂罪,將李男判刑1年,另宣告緩刑3年,執行140小時義務勞務,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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