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景文科技大學5年前爆發迎新宿營玩過頭爭議,吳姓學長、陳姓學姊等人被控帶遊戲時,逼迫脫下男生內褲、女性內衣,並要求互舔臉部等脫序行為,有6名學長姐因此遭「強制罪」提起公訴。一審將6人分別判處拘役40到20天不等刑期,其中2人上訴,高院16日逆轉改判2人無罪,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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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迎新活動發生於2016年10月間,該科大「行銷與流通管理系」、「環境與物業管理系」、「應用外語系」和「電子工程系」,4個科系合辦3天2夜迎新活動,地點選在苗栗西湖渡假村,由3年級吳姓學長擔任召集人,陳姓學姊擔任副召集人,還有5名學長姊擔任活動長等幹部。
當時學長姊為了炒熱氣氛,在去程的遊覽車上就先安排團康遊戲,並以懲罰輸家為由,將某學妹頭部往後拉,再把甜麵醬滴在她額頭後,要求輸了遊戲的學弟舔乾淨。另外在「支援前線遊戲」時,節目主持人陳姓、張姓2名學長,要求各小隊提供男生內褲、女性內衣,如果有人不願解衣,幹部會從旁以「放不開」、「就差你這件」、「過去便是這麼玩」等語加以諷刺。不少新生因此產生壓力,順從解下衣物。
此外,學長姐們還設計隊呼「總召淫臉像狐狸」、「副召男友換不停」,要新生們記住。由於過程太過脫序、離譜,有新生事後向媒體投訴:「太噁心了,我想回家!」全案因此爆發。新生提告,7名學長姐遭到檢方偵辦,最後檢方對其中的6人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時,2名學長姐認罪,法院給予緩刑,最後將6名學長姊依照「強制罪」,各處拘役20到40日,均可易科罰金,其中2人獲緩刑2年。副召集人陳姓學姊、活動張姓主持人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2人確實用了不恰當的手法,鼓吹新生們積極參與迎新活動。但高院考量,參加迎新活動的大一新生,畢竟與稚齡幼童有別,仍有自主選擇是否參加遊戲及是否依主持人指令提供隱私衣物的決定空間,也有許多新生並未參加或未拿出內衣褲。另外,這些學長姐們終究未有何種言行表達加害或不利於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等法益之意思,自不能認定學長姐們有強迫罪的主觀犯意,因此高院逆轉改判2人無罪確定。至於一審有罪的4人,因未上訴二審而先行定讞,全案就此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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