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檢舉達人「蘇大媽」因在診所咆哮醫護,二審依醫療法判5個月徒刑,易科罰金原分3期繳,蘇女繳交1期5萬元,卻因持續濫訴被檢方撤銷易科罰金,蘇女提異議被二審駁回,預計下周執行入監服刑100天,未料蘇女為逃牢獄向二審再提異議竟然成功,南檢表示除擬提非常上訴,蘇女執行程序持續進行不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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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大媽對檢察官撤銷她的易科罰金不服,向台南高分院提出聲明異議,台南高分院3月9日駁回異議,並裁定「不得抗告」。不料,蘇女又向台南高分院以程序不完備等問題,提聲明異議,台南高分院法官3月25日竟撤銷蘇女的入監裁定並裁定「不得抗告」,讓蘇女可以易科罰金免入監。此事引起法界議論,對台南高分院「一事兩裁」大感不解。
台南地檢署閱主任檢察官林仲斌表示,檢方對台南高分院25日的裁定感到不解,由於該裁定書是送台南高分檢署,南檢將針對裁定書內容,提供意見書給台南高分檢署,由台南高分檢署研議提是否提「非常上訴」,目前是朝提非常上訴方向進行。
林仲斌署閱主任檢察官指,據了解台南高分院認為這2次裁定,一是針對實體(檢察官裁量理由)是否違誤、一是針對程序(檢察官裁量程序)進行審查,無違一事不再理原則,惟南檢認為蘇女再聲明異議內容,在台南高分院3月9日裁定時,法官應已充分審酌本案實體與程序相關資證,才會做出駁回蘇女異議之裁定,且南檢在整個撤銷蘇女易科罰金之裁定,均充分說明相關程序及蘇女權利,相關資料均會提供台南高分檢署查處,有關蘇女下周執行命令,檢方己發傳票,會持續進行。至於是否會入監,須等當天檢察官視當事人的聲請狀況實質審查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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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聞訊後一片譁然,對於台南高分院同一事前後裁定不同感到不滿氣憤,網友說:「真的傻眼!民眾對於司法的不信任,就是這個原因啦~」、「法官真的有問題」、「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正解,她或許還比法官懂法律」、「就等她不繳錢嘍!本來就對台灣司法沒什麼信心了!」、「難怪她會天不怕地不怕,等蘇大媽去高等法院魯小,看法官會不會後悔」、「意外嗎?」、「台灣法律就是讓平常百姓心寒」、「所以說都不用太早高興」、「現在了解蘇婦膽敢目無法紀的理由,竟是司法的縱容」、「還可以這樣一直玩、一直玩、一直玩..玩到爽為止嗎?」、「可見,台灣的法律是保護壞人,欺負好人」、「哈,就說他不會被關了」、「她才56歲左右,頭腦清楚口條分明,繼續玩弄台南人至少10年沒問題,台南法官想想台南人的辛苦」、「我對台灣的法律從不失望」、「完全在預期之內 」、「莫非……一切都在掌控中,才會悠哉我行我素,什麼都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