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人中小學遭掏空 老董盛天麟遭判刑4年與5月定讞須入監

▲最高法院外觀。(圖/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最高法院將盛天麟判刑定讞。(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私立及人中小學董事長盛天麟、盛平麟兄弟,遭檢調單位查出從2006年起掏空學校資產,2兄弟利用各種名目掏空,包含參考書、輔導費,甚至營養午餐業者、學校工程包商都要收取回扣。一二審均將盛天麟判刑4年與5月(得易科罰金),他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審理後,29日駁回上訴定讞,盛天麟將入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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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弟弟盛平麟一審遭判刑2年與1年,其中1年得易科罰金,上訴二審後他繳回犯罪所得6千萬元,二審維持相同刑度,但宣告緩刑4年,須於判刑定讞後,繳交300萬元給與公庫。盛平麟未上訴,已先行定讞,但因緩刑不須入監。

新北市新店區安坑的新北市私立及人高級中學是一所完全中學,目前國中部、高中部各開設4班,全校6個年級學生人數約250人。學校於1968年由盛紫莊夫婦及楊義堅共同創辦,而盛紫莊的兩個兒子盛天麟、盛平麟,逐步取得學校董事會席位,並主導掏空校產。

檢調單位查出,盛天麟等人利用把持董事會的機會,自2006至2015年案發為止,違法收取午餐費、制服費、書籍費回扣及私吞輔導費等等不法情事,檢方2016年2月間發動偵查行動,帶回盛天麟兄弟以及多名董事會成員,之後各以300萬元將盛天麟、盛平麟兄弟交保。全案於當年6月間偵查終結,檢方認定校產遭掏空6.7億元,因此對2兄弟在內的15人,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認定校產遭掏空7千餘萬元,其中盛天麟遭判刑4年與5月,5月部份得易科罰金;另外盛平麟也遭判刑2年與1年,其中1年得易科罰金。同案10名被告也分別遭判刑。上訴二審後,盛平麟等被告均認罪,繳回犯罪所得6千萬元;但盛天麟仍堅稱無罪,否認掏空校產。二審仍維持一審的刑度,但給予認罪的盛平麟緩刑4年。全案僅盛天麟一人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29日駁回上訴定讞,盛天麟將發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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