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男子張宸嘉與黃姓男子因建設公司營業糾紛,夥同另名男子黃國津,於2016年6月間在網路上,先冒用黃男名義發表不實爆料文章,同月再爆料國民黨大玩政商遊戲,其中又不實控訴,大甲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涉及炒股、運毒,讓顏清標向2人求償100萬元,北院29日開庭,黃國津表示,顏清標的求償已超過追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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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男今日並未到庭,因另案在監的黃國津庭上表示,顏清標早於2016年6月報警,卻說直到2018年才知道文章是他們發的,實際得知時間應更早,主張顏清標求償百萬已超過追訴期,本案將於5月10日續審;顏清標委任律師表示,顏先生對這種網路誹謗,一向都是對方道歉就算了,但張、黃不斷狡辯,提告也相當無奈。
張男於刑事審理中,將罪責都推給黃,黃卻在庭上爆料,指張說要照顧他家人卻沒做到,他覺得扛這條不值,乾脆就把事情講出來,翻供反咬張指使他犯罪、先前案件的律師費也是張出的。
對顏清標不實爆料部分,張辯稱文章涉及公益,且說的是顏清標「家族」,並不是指他本人,但黃卻吐槽,稱自己寫的時候,也覺得有部分是假的,而爆料文中提及,「顏清標董事長,你弟弟在外頭做的事你知道嗎?」、「整個公司都知道你弟弟在幫這家公司圍事,打的還是你顏董的名號」等語,法官認為誹謗犯行明確,依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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