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羿妏/屏東報導
屏東一名護理師小君(化名)控訴,其前夫於雙方離婚前,懷疑她有外遇,竟掀開她的內褲聞下體「確認有沒有別人的味道」,還持玩具喇叭朝她下體吹氣,種種騷擾行徑讓她身心痛苦,決定提告求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屏東地院審理後,判小君獲賠11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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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君主張,她與前夫2017年5月20日結婚,婚後育有1女,2018年11月14日經法院調解後離婚,孰料,雙方離婚前、婚姻關係仍存續時,她因不願發生關係,前夫竟以此懷疑她外遇,不但以手觸摸她的小腿、大腿及性器,另持玩具喇叭朝她下體吹氣,接著以言詞侮辱她,誇張的是,還會直接掀開她的內褲要聞下體。
事後小君決定提告,其中刑事「妨害性自主告訴」,因告訴逾期,案經屏東地檢署、高雄高分署偵結後,最終處分不起訴,而她另提民事告訴,認為前夫行為讓她受有精神上的痛苦,故請求100萬元精神撫慰金。
不過,小君前夫表示,他不否認有以手撫摸小君的小腿,但確實沒有觸及小君大腿及性器,而他之所以摸小腿,係因小君刻意坐在床沿,不與他同枕,故摸腿希望對方能一起睡。至於其他指控,小君前夫否認有不法侵害對方性自主權,並指出係因2018年4、5月時,小君與一名綽號叫「強哥」的男子過從甚密,他才會說氣話激怒對方。
法官調查,小君面對前夫騷擾行徑時,曾再三表示「不要弄我」,然而,小君前夫卻回「怎樣?怕人O逆?」「看有沒有被人O」、「好像留洨(精液)在那耶」、「你不是喜歡給人用嗎」、「聞看看有沒有別人的味道」等語,另勘驗相關事證,確認小君前夫確實有摸小君性器、掀開小君內褲觀看及聞下體的行為,至於小君指控前夫持玩具喇叭朝下體吹氣一事則尚無證據佐證,故不採信此部分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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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屏東地院審酌兩造情狀後,最終判小君獲賠11萬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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