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公務員是許多人夢寐以求的工作,投考的目的及動機無非是讓生活穩定,但網路上一名自稱為「蘇瑩忠」的男子,卻在部落格中留言表示,準備報考清潔隊捕狗大隊,因為可以白天抓狗、晚上殺狗。網友留言怒批,「你一定會下18層地獄!」
男子蘇瑩忠在雅虎部落格以「我的人生規劃」為標題發文,內容指出「目前本人在補習,準備報考清潔隊捕狗大隊。到時候就可以白天當市政府的捕狗大隊,晚上抓狗到本店地下室殺黑狗、剝皮小黑、黑白切、白切犬肉、炸犬排、釀狗腸、爆炒狗腸、燜犬肉、燜狗腩、紅燒狗肚。」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內容指出,「我痛恨髒狗,喜歡殺狗分屍的滋味!每次看到被剝皮小黑、剝皮雪納瑞的照片就無比興奮!我發願殺盡一萬隻流浪、寵物狗,做無本生意大賺錢,真是快樂啦!哈哈哈哈!」
而蘇瑩忠在部落格中也發表多篇文章,文章內容均是「蘇家香肉百年老店:好吃、facebook讚唷,可到台南市中山路195號找本人店老闆瑩忠,我帶你到友愛街本店品嘗 !」更引用《本草綱目》上寫道,常吃狗肉,有輕身益氣、宜腎補胃、壯氣力、補五勞七傷等功用。文中更嗆聲說,保證動保團體找不到!貓狗團體不敢來找!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有網友看了留言怒批,「你怎麼不炸自己的肉,活扒你自己的皮,啃你自己的骨!你一定會下18層地獄!」還有人質疑說,流浪動物跟你有仇嗎?不需要這樣吧!還是你需要看醫生?拜託!去看醫生吧!
記者21日凌晨看到蘇瑩忠部落格的相簿區,仍有許多虐狗的照片,但21日下午9時,再度前往查看時,照片只剩下一張,照片是一張可愛的流浪狗,但標題卻是「本大爺蘇瑩忠就是喜歡殺你!」而在奇集集網站中也發現「蘇家香肉百年老店:好吃、facebook讚唷」一樣的文章。
記者實際上網搜尋,發現在2009年,自稱「蘇瑩忠」的人曾在各大留言板貼文表示:「本人在台南市友愛街開設羊肉香肉店,因即將冬至,急需20隻大型狗以供貨源,本店願高價購買,請與本人聯絡。」當時防疫所也接到許多檢舉電話。這次又是同樣人名,但是否遭冒名還有待檢警追查。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根據《動物保護法》明文規定,故意使動物遭受虐待或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可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名稱或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