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板橋區王姓男子長期患有憂鬱症,去年2月間,竟徒手將高齡79歲的母親打死,王男事後報警自首,並向警方供稱「腦中有聲音要他殺死母親」,一審將他判刑7年半,案經上訴,高院二審7日仍維持7年半的刑度,並宣告須施以監護5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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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50歲的王男,長期罹患憂鬱症,服藥治療30年。他平日以送貨為職業,但在案發前兩週,疑似因為病情發作,嚴重影響作息,所以兩周都沒有上班。案發在2月間清晨,王男因不明原因,進房毆打母親,最後掐住脖子殺害母親。王男犯案後,主動打電話報警,「我殺了媽媽!」警方趕到現場,將王母送醫,但最後仍不治身亡。
王男在警局偵訊時,坦承殺害母親,但他說最近耳邊常聽到一個聲音,要他「把媽媽打死,讓媽媽能夠超生」,這個聲音一直在他腦袋中好幾天,直到案發當天早上,他才到母親房間內,揮拳毆打母親,並殺害母親。檢方偵查終結後,依照「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時,律師主張,王男因精神疾病關係,已經完全失去辨識能力,應該要判處無罪。但一審法院將他送鑑定,認為他行為時辨識能力顯著降低,應予減刑;另外他主動報案,符合自首減刑條件,一審法院因此將他判刑7年6月,並施以監護5年。
案經上訴,高院二審於7日宣判,還是將他判刑7年6月,並施以監護5年。王男還押時,記者詢問他病情如何?對刑度一樣有無什麼感覺?王男只是瞪大雙眼,沒有回答,隨即還押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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