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日之丘/讀書心得:我在離離離島的日子


圖、文/毛毛牙

離離離島?

當看見書名,頓了一下,編輯該不會連書名都打錯吧?後來看了一下試讀的文案,才理解,原來說的是離島中的離島,所以離了好幾層,離很大的意思。

東莒,一個台灣本國離島馬祖的離島,偏鄉中的偏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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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是偏鄉,有趣的一點在於,這種地方往往能帶給人故鄉的感覺。

說人是社會性動物,這沒錯,千萬年的演化,至今來到高度密集的蜂巢都會,但我們這些庸庸碌碌的工蜂,心目中的女王蜂又在哪裡?歸屬在哪裡?

雖然現在住嘉義鄉下地方,不過我是在台北市長大的,但就算如此,從小,對於「原始」種有種無法抗拒的趨力。

我說的原始,並非毫無人煙的意思,而是帶著歷史感覺得那種。所以我喜歡老房子、古蹟,甚至是廢棄的工廠,都成為我喜歡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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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其中,我最愛的是「老路」。

就像比爾博唱的「道路長呀長」,是的,這條蜿蜒的道路到底通往哪裡?說起來路標還真是煞風景,我跟我太太都喜歡在看見那種「看不見盡頭」的小路出現時,一頭就鑽進去看。

當然啦!走沒幾步,遇見「內有惡犬」這種標示的機率還滿大的,通常這類小路都是通往民宅農戶,但偶爾,就是會發現令人驚喜的東西。

(當然,有時候還是不不該亂跑,我跟我太太在尼泊爾亂跑的結果,是碰上野生老虎,雖然只有威嚇的吼聲,然後我們就慢慢後退到有武裝守衛的地方,但還好沒現身,不然我死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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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我生活幾十年的鄉下地方都能偶而碰上這類驚喜,那麼跑去離島,當然會有類似的感覺,而且更加強烈。

說穿了,人到底是各個體,雖然我們有兩性、有家庭、有社會,但終究,我們是需要偶而感受自己的完整性一下,不然會有種自我不再是自我的感覺,而流放自己,常常是最有效率的方式。

我去紐約旅行的時候,花了好幾天在中央公園閒逛。就一個好不容易存錢出國去的年輕人來說,把沒幾天的行程,花一大半時間在一個公園裡似乎有點浪費。但有趣的是,十多年過去了,在紐約的很多行程我雖然有記憶,卻往往會歸結到中央公園的草地上,那個我一連好幾天跑去睡午覺的地方。

因為在那裏,我覺得沒有重力,但又不致於被吹走。就像風箏一樣,彷彿在高處看著自己,但有種放心的理解,知道自己還會回去。

前年我剛辭去公職,當時我很喜歡畫石獅子,也到處拍石獅子的照片,結果我在嘉義鹿寮的小角落,看見了有趣的小石獅。靠近一看,原來是座墳墓,而且還是景觀很好的墳墓。

真的很好,我剛好看見一片金黃稻浪,在藍天之下閃耀著,中間襯著綠樹構成的腰帶,上面還有著紅花點點。兩組對比色,就這樣充滿我的視界,結果我在那墳前坐了半個小時,看著墓碑上的文字,還有旁邊小小土地公的神龕。

這是個古人,在我出生前就已經躺在這邊,但那又如何,我總覺得是他邀請我來他家作客的,那我又怎好意思隨便就離開,總要稱讚一下主人把家照顧得周全啊!

實際上,那裏我後來又去了兩次。

苦苓則是跑去東莒,去好幾次,每次都去好一段時間。

既然時間這樣長,還一個人住一個村,這體驗可比我完整得多了。看他描述的小島生活,還真是完美到不行。

想起以前看過的小故事,說到一個大富豪去某小島度假,他跟當地的青年說,要他努力上進,賺大錢,然後就能來小島,每天釣魚、游泳、聊天打屁。結果那位青年跟他說,我現在就這樣在生活了。

是的,人往往要能找到這種「離離離島」,然後才能找回生活應有的樣貌。當然,最終我們還是要回到社會裡,但,那像是一種保養,把我們這些小齒輪傷上的鏽斑清掉,然後好好上油,接著,我們再回去當我們的小齒輪。

有回程的行程叫旅行,沒回程的叫流浪,但「回去」離島,然後再「回去」本島,能有兩個家,這樣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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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載於旭日之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