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曾任教於台南市那拔國小、新市國小的教師張博勝,被控2017年到2018年間對當時9歲女童指侵,一審法官認共犯下10次強制猥褻罪,各處3年8個月徒刑,應執行刑4年10個月,全案上訴台南高分院,二審法官20日上午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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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南市擔任國小教師長達20多年的張博勝,被控以班導師身分,在2017年到2018年對1名女學童以手指性侵數十次,案發後家長向台南市議員林阳乙求援,市議員林阳乙2019年3月26日上午在台南市議會質詢時爆料指稱,台南市某國小傳出「狼師性侵案」,擔任3、4年級的班導師,疑長期侵犯一位女童,25日晚上他陪同受害女童及其家人報案,檢方26日已到校進一步偵辦而讓此事曝光。
林阳乙議員表示,受害女童因害怕而不敢說出此事,是女童同學告訴家長,家長再告訴女童的家人,這件事情才爆發,據了解該名老師是在3、4年級擔任該女童的班導,女童現就讀5年級,該名老師已無擔任班導。
檢警調查查出,張博勝在2017年到2018年間在新市國小擔任教師時,曾對10名學生撫摸下體、親吻臉頰、嘴巴等方式作強制猥褻,但台南地院法官經審理,僅確認1名女童的被害事證明確。法官審酌,張博勝是女童的導師,竟為滿足一己色慾,不能謹守師生間的分際,不顧身為人師的倫理,他的行為影響女童日後成長過程及對感情或其他親密關係的建立,應該予以嚴懲,判應執行4年10個月,另家長聲請500萬元民事賠償,因提起時間不符駁回。
此案震驚社會,民眾對張博勝被控近20年涉性侵、性騷案,案件多達32件,但卻只有1件被判有罪太扯了!台南地院還特別說明係法官係依不告不理原則等辦理。台南地院行政庭長林福來指出,此案係2019年初因市議員質詢教育局長才被揭露,當時統計張姓教師涉性侵、性騷案32件,其中受害學生人數31人,惟台南地院審理該案,該案檢察官僅就其中10名受害學生被性侵害部分提起公訴,法院基於不告不理原則,不得就未經起訴之犯罪審判(刑事訴訟法第268條),僅能就起訴事實為審理,亦即若尚有其他受害學生,而未經起訴,法院亦無權加以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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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院審理本案,本件檢察官起訴書僅就被告所涉對「10名被害女學生」,遭被告以撫摸下體及親吻臉頰、嘴巴的方式進行強制猥褻,提起公訴;惟經法院合議庭審理後,認僅其中1名學生遭被告性侵害10次部分成罪,其餘9名學生被性侵害部分,因證據不足而為無罪之諭知。這些審理結果,乃合議庭依卷內事證,本於法律確信所為之認定,事屬合議庭認事用法之審理結果,基於審判獨立,應予尊重。被害人如有不服,得循法定程序請求檢察官上訴。本案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20日宣判,上訴駁回維持一審原判。
台南市教育局經調查後表示,本案歷時長達20年,部分當事人及證人已離校多年,甚有已退休者,且法令多經更迭,增加調查難度。惟全案經該局籌組調查小組,分3階段進行訪談,終於本年度完成全案調查程序,並懲處在案。總計離開校長現職並記1大過者1名、記1大過者5名、記過5次人員1名、記過2次人員1名、記過1次人員2名、申誡2次5名、申誡1次2名,共計17名人員遭受懲處,另有3位人員因已退休,逾懲處時效,因此重行改核當年度考績,並追回其考績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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