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展溢/台北報導
為阻止爭議二十多年的淡水河北側道路(淡北道路)不當開發,在環保署於去年6月1日公告環評審查結論後,環境法律人協會(EJA)即率領義務律師團提出訴願申請,不過,今年2月2日被駁回。環團今(21日)指出,已在3月31日提起行政訴訟,誓言繼續透過法律救濟途徑,力阻淡北道路的不當建設。
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淡北道路環評訴訟承辦律師張譽尹表示,淡北道路開發案的環評審查結論仍有許多違法疑慮尚待法院進一步審查,其中,部分開發路段與「紅樹林自然保留區」共用邊界而言,明顯無相當緩衝區帶,預防減輕措施中甚至載明對於紅樹林自然保留區造成影響的生態異常停工機制及閾值,包括了「計算若干野生動物死亡數量」等,都顯示會破壞紅樹林自然保留區,與文化資產保存法第86條規定相悖,但環保署卻仍違法通過此案環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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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為訴願當事人的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強調,淡北道路長年爭議不斷,除環境影響之外,還有淡北道路僅能治標不能治本,而新北市政府卻在環境評估前,未曾考慮北投居民的權益與意願,也未正式在北投區進行說明,以致計畫宣布後受到北投區居民強烈的反彈以及里長串連連署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