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陶本和/台北報導
總統府前秘書長蘇嘉全、立委蘇震清被國民黨文傳會主委王育敏、文傳會副主委黃子哲、議員羅智強、游淑慧指控,私下帶國營事業高層赴印尼會晤當地政要圖謀私利。對此,蘇嘉全怒告4人,並求償200萬元;台北地院今開庭,而蘇的代理人公開外交部回函給法院的公文與附件,曝光事件來龍去脈,內容證實此事件應是代表處經濟組同仁自行揣測而生的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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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蘇嘉全代理人提供的文件,外交部在今年1月12日回函給台北地院,附件是駐印尼代表處2016年12月20日的電報,內容中外交部確認駐印尼代表處電報確實為真,只是電報日期「誤植為2017年」。
外交部在今年1月11日也有一份駐印尼代表處回函給法院的公文,確定2016年12月20日的電報是當時許姓政務組長所處理,但駐印尼大使陳中、經濟組同仁、時任經濟部次長王美花開會時,許姓組長並不在場,而是副代表會後口述,代為撰稿呈核。
在回函中也指出,駐印尼代表處2016年12月20日電報是提醒國營企業來印尼洽談投資不宜由中介干預、排除外館參與,某些報導和人士引申為「指涉蘇前院長等將從中牟利,並非本處電報之本意」。
另外,蘇嘉全2016年9月初私人訪問印尼,是由台商會僑領等人接機、安排活動;而2016年12月20日電報稱「由揚運集團安排」等事,應是代表處經濟組同仁自行揣測而生的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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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午開庭時,蘇嘉全委任律師許惠峰表示,根據外交部回函資料,事實已經被澄清,如果4人願意道歉,蘇嘉全可以撤回訴訟;不過,被告的委任律師葉慶元表示,會轉告當事人,但道歉沒有空間,希望蘇嘉全主動撤告,不要浪費司法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