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萱/高雄報導
一名劉姓男子是高雄某間會館之負責人,但他卻在店內容留、媒介多名女性為不特定男客從事半套、全套性交易,自己則從中抽取傭金,而有時還會一次派出兩名小姐為同一名男客服務。對此,高雄地院審理後,依法判他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判決指出,劉男是該會館負責人,負責進行看顧櫃台、接待客人、收費、記帳等工作,但他卻涉嫌讓店內的女服務生為來店內消費之男客,進行半套、全套的性交易行為,而其交易代價為每40分鐘1700元,劉男會從中抽取500元,餘款則由女服務生所得,而有次一名男客前往該會館欲進行性交易,雙方講明價碼後,劉男則立即派出陳姓、郭姓2名小姐到305號房為該名男客服務。
緊接著同一日下午,又有兩名男客到該店進行消費,而劉男也趕緊派出兩名小姐分別到306號、309號兩間房間為男客進行性交易,當各個房間進行性交易到一半時,恰巧遇到警方持搜索票前往該處搜索,當場將幾人逮捕,並於現場扣得日報表、保險套、名片等物,而劉男被捕後,也對於案情坦承不諱。
對此,法官認為,劉男的行徑已經敗壞社會善良風氣,所為實不足取,念及其犯案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兼衡其容留猥褻、性交行為所經營規模、犯罪手段等情節、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後,依犯圖利容留性交罪,判處他5月徒刑,如易科罰金,得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一日。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