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綠帽鄰座同事給的!妻看演唱會小王同房 她怨:又踩煞車

▲桃園市鄭姓男子去年1月間與邱姓妻子辦理新生兒登記時,鄭卻在戶所內怒嗆「她外遇耶,然後這個小孩要我認」等語,遭邱妻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新北一名許姓工程師,發現妻子徹夜未歸,竟然是與鄰座同事一起看演唱會還同睡一房。(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冠吟/新北報導

一名任職於科技公司的許姓工程師,在2019年時發現妻子徹夜未歸,竟是與自己公司鄰座的陳姓同事一起去台中看演唱會,看完還同住一房,讓許男氣得對陳男提告,求償40萬元。陳男事後辯駁,同睡一房是為了保障許妻的安全,且2人睡的2床型,並非同床共枕。新北地院審理後,無論旅館是2床型還是4床型,依社會觀念來看男女深夜共處一室,已逾越正常社交行為,判陳男應賠償許男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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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許男與許妻2012年結婚,育有一女,婚姻生活美滿,直到一次妻子徹夜未歸,許男才發現妻子竟然和公司鄰座的陳姓同事一起去台中看演唱會,會後竟然還同住一房。

不只如此,許男更發現妻子常會與陳男單獨外出,還在通訊軟體內傳送曖昧簡訊「是你太想我,然後又踩煞車」、「我在你旁邊,睡很好啊」,種種行為讓許男氣得對陳男提告求償。

但陳男則辯駁,指出2人雖確實有前往台中看演唱會,但因為演唱會結束的時間較晚,所以才會留宿台中。2人又雖然同住一房,但是睡在不同床上,並沒有任何親密的肢體接觸,也沒有任何逾越男女關係的行為。

陳男表示,2人的對話紀錄並無曖昧,且許妻還多次鼓勵陳男追求其他人,足以證實2人關係為正常朋友關係。他還反過來指控許男,因為許妻曾多次和他抱怨夫妻2人性格不合,且婆媳關係緊張才會導致2人婚姻破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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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陳男與許妻2人下榻的飯店是「安心旅店」,且許妻並未有任何酒醉或意識不清的狀況,客觀來看獨住一房並不會有任何危險。

此外,法官表示雖然並無證據顯示出陳男與許妻2人有通姦行為,但2人同住一房,不會因為2人睡得是2床型還是4床型而有所不同,依社會一般觀念來看已明顯逾越正常男女關係,足以破壞許男與許妻的婚姻關係,陳男對於許男的配偶權侵害甚大,因此判陳男需賠償許男15萬元,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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