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羿妏、游瓊華/台中報導
中橫公路一處產業道路25日發生2男1女疑似燒炭自殺案件,檢方昨會同法醫相驗後,初步排除外力介入,不過,據了解,3人本不相識,卻疑似接觸到同個網站,結識後決定共赴黃泉。對此,台中地檢署將釐清3人死亡是否與「鼓吹輕生的網站」有關,現正分案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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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檢指出,如果民眾貼文至輕生網站,鼓勵教唆他人自殺,恐會構成「加工自殺罪」,根據《刑法》第275條「受他人囑託或得其承諾而殺之者」,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殺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於網路輕生平台刑責部分,中檢表示,平台業者要有作為義務而不作為,相當於要負起審核、刪除的作為義務,而業者的不作為與發生死亡結果之間有相當因果關係,惟網路輕生平台絕大部分設於國外,而業者未審核、未刪除不當留言的「不作為」能否成立教唆犯,都仍有爭議,另證明有構成刑責,困難度高,檢察官將會再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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