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鄧木卿/彰化報導
台南超級檢舉人蘇大媽妨害公務等官司判刑多起,先前被檢方不准易科罰金、要求入監,她2度聲明異議,最後仍失敗入監服刑,但彰化則出現逆轉案例;彰化縣洪姓工程包商結合黑道參與工程圍標遭判刑4個月,併科50萬元罰金,還被檢察官以「非入監執行,難收矯正之效」為由,不准易科罰金,經洪妻提出聲明異議之訴,彰化地院考量洪男之前無犯罪前科,要養育3名子女,加上母親因此事住院病危,撤銷檢方不准易科罰金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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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檢方認為,洪姓受刑人在偵、審時坦承犯行,審理中又改口否認,且犯後態度惡劣,不知悔改,配合黑道進行工程圍標時,令相當高比例之工程款由具有黑道背景之人獲益,此種廠商、黑道之結盟關係,在地方上形成一個掠奪公共資源之共犯結構,虛擲民脂民膏,視公帑為私囊可任取瓜分之物,惡性非輕,金額甚高,應予嚴懲,不予易科罰金。
洪妻不服,提出異議聲明之訴,彰化地方法院審酌指出,丈夫是無奈配合黑道勢力之地方廠商,並非與圍標集團首腦具有緊密之共犯關係,實為賺取微薄之利潤,迫於生存及忌憚黑道勢力威迫而參與。
此外,在檢察官起訴之40件標案中,丈夫僅涉及其中1件,參與程度輕微,所受有期徒刑4月刑之宣告外,另併科50萬元罰金,而丈夫之前無犯罪前科,案發後至今7年亦無涉犯其他案件,並有正當工作,3名子女須要養育,年逾87歲之母親平時與丈夫共同生活,因見丈夫入獄憤憤難平,4月18日因急性呯吸衰竭送入醫院,現已病危。法官考量上情,認為檢察官的執行指揮確有不當,為此撤銷不准易科罰金的處分。
同樣因提起異議聲明不想入監服刑的台南檢舉魔人蘇大媽,就沒這麼幸運了,台南檢方認為蘇大媽濫訴,撤銷原先的易科罰金,改須入監100天,蘇因此兩度聲明異議,檢方還安排蘇到庭「陳述意見」,不過,最後還是裁定入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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