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20幾家換不到拉拉熊杯 消保官:依民法可要求利息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超商推出集點送拉拉熊杯大缺貨,有民眾投訴,自己在高雄、台中跑了20多家門市全都換不到,甚至凌晨3時趁店家進貨去等也沒有,質疑有欺騙消費者之嫌。對此,消保官表示,業者已涉及延遲給付,依《民法》可要求利息。

據了解,高齡85歲的倪立指出,為了集點他三餐都到超商報到,從活動至今,只換到4個馬克杯,之後就再也換不到了。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倪家附近超商談到,馬克杯、點心碗大約3至5天補一次貨,每次1、2小時內就換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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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統一超商公關林立莉表示,將考慮提前開放預購,但馬克杯跟點心碗應該每天補貨,為何會延至3、5天將進行了解。不過,有在該超商工作的網友就批評,最好每天都有進,他們常被消費者罵到臭頭了,「還説進行了解」,没有人比門市人員更了解你們,就是要「耍客人」。

針對民眾反應屢次換不到杯子,高雄市政府消保官鄭秋洪認為,業者推出促銷應保證履行,依據《消保法》規定,業者必須確保廣告內容的真實,雖然沒有罰責,但建議最好給消費者適當補償,以示誠意。他也提到,若公平會認定廣告不實,則可罰5萬至2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