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台中市30歲方姓男子5日凌晨3點多駕駛黑色名車,飆速撞死70歲陳姓婦女後,馬上跑進超商買酒喝,一度傳出方男不只喝1罐啤酒,而是4罐,經警方訪查發現,方男確實是買1罐海尼根,13分鐘後,另有1人買了4罐麒麟霸啤酒,兩個陌生人13分鐘內都買了酒,都沒拿走發票,店員一時未注意,錯將4罐的發票給了警方,詭異巧合差點誤導偵辦方向,警方晚間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方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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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美髮業的方姓男子清晨3點多,開著黑色名車在東興路一段、樹義一巷口,撞死正要過馬路的70歲陳姓婦人,還拖行大約50公尺,經查,陳婦是名嘴黃暐瀚媽媽,消息一出,引起各界撻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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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男肇事後第一時間不是打電話報警,而是先去超商買啤酒喝,理由是太過緊張,要喝酒壓壓驚,直到喝完1罐啤酒後才報警,而警方到場後又依規定等了15分鐘才酒測,測得酒精值0.4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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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到超商調閱監視器,並向店員索討方男買酒的發票,拿到了4罐麒麟霸啤酒及1元購物袋發票,但是方男製作筆錄時卻供稱只買了1罐海尼根,而且買海尼根還早於買麒麟霸啤酒,但為何麒麟霸啤酒會是方男的,兩者說法有所出入,令人懷疑方男是否有同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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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續問超商店員才得知,方男和另一人都買了酒,而且相差短短13分鐘,兩人都沒有拿走發票,才讓店員拿錯發票給警方,種種詭異巧合,差點誤導偵辦方向。
警方表示,目前正全力追查方男是否酒後駕車的證據,若屬實,則以公共危險罪嫌送辦,刑度是3年以上、10年以下刑期,若不是,則是過失致死罪嫌,刑期是2年以下,兩罪刑責差了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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