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緬甸軍方發動政變奪權迄今已逾3個月,國家人權委員會7日呼籲,緬甸軍方應立即停止對平民施用暴力、儘速展開與各方之和平對談,尋求有利人民的和平解決之道,恢復緬甸之民主制度,並且接受外界提供人道救援,同時釋放政治犯,讓緬甸政治經濟社會能恢復正常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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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人權委員會指出,緬甸近日局勢加劇,軍方自2月1日發動政變,推翻民選文人政府,並以武力鎮壓、射殺和拘禁反對者及公民不服從運動者,已造成包括兒童及平民等700多人死亡,數十萬人流離失所,整個國家政治、經濟及社會陷入動盪及困境,甚至造成上百萬人糧食的短缺,至今已超過三個月。
國家人權委員會指出,鑒於緬甸軍方持續使用武力鎮壓和平抗議之民眾,已嚴重違反兩公約有關生命、禁止酷刑或不人道刑罰,以及人身自由等規定,呼籲緬甸軍方立即停止對平民施用暴力、儘速展開與各方之和平對談,尋求有利人民的和平解決之道,恢復緬甸之民主制度。
國家人權委員會認為,緬甸軍方應接受外界提供人道救援,同時釋放政治犯,讓緬甸政治經濟社會能恢復正常運作,讓人民回到日常生活,免於流離失所及飢荒。
國家人權委員會也說,呼應南韓國家人權委員會籲請區域及全球國家人權機構網絡採取堅決行動,嚴正譴責緬甸軍方罔顧國際人權公約,對緬甸境內人權的大規模侵害。
國家人權委員會表示,將持續關心緬甸局勢,與區域及全球人權機構網絡共同聲援救助,並敦促我國政府於必要時提供相關人道援助,維護緬甸境內人民之基本生命、自由等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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