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4日出刊《壹週刊》報導,中國文化部下轄的北京巨龍文化公司總裁劉忠奎,涉嫌於下榻的台北市馥敦飯店南京館,性侵飯店女實習生,26日警方赴案發飯店調閱監視器,並將約談被害女子製作筆錄。
爆料者指出,案發當天中午,女實習生正要進房打掃,突然被劉忠奎從背後熊抱,嚇得她大聲呼救,試圖逃離房間,卻被清理房務的推車和劉擋住出路,無路可逃的女學生只好躲進房內,但仍難逃劉的魔爪,疑慘遭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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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報導,劉忠奎一逞獸慾後,不但沒有悔意,還囂張地丟下一些零錢,威脅女學生不得張揚,大搖大擺離去。爆料者說,被害女學生的男友得知此事後急忙趕到飯店,雖然他堅持一定要報警,飯店仍試圖說服這對年輕情侶不要把事情鬧大,一直盧了2個多小時才派員通知相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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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劉男從容離境,外界質疑警方處理這起案子疑似吃案、包庇。台北地檢署25日剪報分「他」字案,交由婦幼專組主任檢察官林麗瑩偵辦,調查轄區松山警方是否有縱放人犯,以及劉男是否有性騷擾或強制猥褻等情形。
檢方指出,性騷擾屬告訴乃論,強制猥褻則是非告訴乃論。警方已赴案發飯店調閱監視器,調查當初劉男是否有伸出鹹豬手等情形。檢方近日將傳喚女服務生製作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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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人士指出,由於劉男已離境,檢方依法可發布通緝;若經檢方調查,認為劉男犯行明確,即使劉男未到庭,仍可逕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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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6 13:58更新:劉忠奎否認性侵台學生妹 怒告《壹週刊》「無中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