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防疫三級警戒!九大防疫指引勿輕忽 未戴口罩最高罰1萬5

▲花蓮縣政府宣布升至第三級防疫警戒,配合中央執行配合九大指引落實防疫。(圖/記者王兆麟攝)

▲花蓮縣政府宣布升至第三級防疫警戒,配合中央執行配合九大指引落實防疫。(圖/記者王兆麟攝)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9日宣布全國疫情警戒升至第三級,花蓮縣政府表示,因應九大防疫指引,外出需全程佩戴口罩,呼籲鄉親務必依據指引配合防疫工作,未依規定者即刻依法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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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公布九大防疫指引如下:
1.外出時全程配戴口罩。
2.避免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
3.停止室內5人、室外10人以上的家庭聚會(同住者不計)和社交聚會。
4.自我健康監測(有症狀應就醫)。
5.營業場所及洽公機關:落實人流管制,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
6.職場及工作處所:遵守企業持續營運指引之防疫規定,落實個人及工作場所衛生管理,啟動企業持續營運因應措施如異地、遠距辦公、彈性時間上下班(如異地、遠距辦公、彈性時間上下班)。
7.餐飲場所:應遵守實聯制、社交距離、隔板等防疫措施,無法落實則採外帶。
8.婚、喪禮:應落實實聯制、社交距離並加強清消。
9.公共場域、大眾運輸加強清消。

▲違反三級防疫警戒規定相關罰則。

縣府特別提醒民衆,依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若有違反違規將有罰則,呼籲鄉親共同遵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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