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身障者看電影半價 違者最重罰5萬元

▲身障者看電影半價,高市實施鐵腕,限期未改善將開罰。(圖/民眾日報)

記者楊淑芬/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26日派員實地至高雄市各家電影院,檢視提供身心障礙者半價優惠票價的狀況,針對少數尚未提供身心障礙者半價優惠的電影院,社會局除現場告知法令規定外,並將正式發文通知限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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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目前計有高雄威秀影城、環球數位影城、國賓義大世界影城、喜滿客美奇萊影城、喜滿客夢時代影城、奧斯卡數位影城、十全電影城等7間電影院已提供票價半價優惠。

社會局長張乃千表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9條規定,身心障礙者進入收費的公營或公設民營風景區、康樂場所或文教設施,憑身心障礙證明應予免費,民營者則應予半價優待,且身障者的必要陪伴者一人同時享有優惠規定。而經主管機關命令限期改善仍不改善者,予以警告;經警告仍不改善,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公告事業單位及負責人姓名。

張乃千強調,身心障礙朋友可能因自身行動不便或其他因素較一般人缺乏社會參與機會,本市相關風景區、康樂場所或文教設施,皆應配合、重視法令規定,提供他們公平參與社會之機會。(新聞來源:民眾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