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假消息遭收押!「新店煙火哥」報復車禍對象 狂發假確診傳單


記者劉昌松、陳羿妏/台北報導

「新店煙火哥」33歲邱姓男子因先前與藍姓女子有車禍賠償糾紛,多次跑到藍女位在新店的社區附近施放煙火報復,不料,他在17日還製作藍女確診不就醫的「假消息傳單」,民眾見狀立即報警。警方查證確認為假消息,訊後將邱男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20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而這也是首例假消息遭收押的案例。

▲邱男移送畫面。(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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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整起事件經過,邱男2018年跟女友到宜蘭梅花湖遊玩時,騎乘遊園電動車時不慎撞到前方的藍女,而邱男與女友當下就帶人送醫,並於事後包了3600元的紅包,展現誠意想和解,惟藍女又索討6萬元,讓邱男認為自己被敲詐,便跑去藍女所住的社區旁放煙火宣洩情緒,事後藍女也不甘示弱提告。根據新店警分局表示,邱男過去已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8次,每次簡易庭裁罰約1萬6000元,之前消防局也有開過2張3萬元罰單,前前後後罰金超過18萬。

然而,邱男即便繳納罰金給國庫,仍是不放過藍女,今年5月17日他竟在新店區中興路沿途發放傳單指稱「藍女確診不就醫」,民眾拾獲後察覺有異,立即向警方報案。警方查證,該傳單內容為假訊息,且涉嫌公布他人個資,訊後將邱男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個人資料保護法》以及恐嚇、妨礙名譽等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20日審理後裁定收押。

▲邱男沿路發放藍女確診假消息傳單。(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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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台北地檢署也表示,20日成立「疫情期間查緝假訊息犯罪專責小組」,已由檢察長指派主任檢察官2名及檢察官12名成立專責小組,劃分責任區以迅速即時掌握散播假訊息情資,從嚴從速查緝散播有關疫情假訊息之刑事案件,以遏止假訊息擴散,因而造成民眾之恐慌及社會不安。

另外,台北地檢署呼籲,對於恣意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造成社會不安、民眾恐慌搶購等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之情事,將透過已啟動之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台,主動與警政、消費者保護、公平交易、移民署等相關主管或權責機關密切聯繫,積極配合各地稽查狀況,對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最重可處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將依法從嚴從速查緝;若有涉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等,將交由警方依法裁罰。

臺高檢署表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日趨嚴峻,於今(21)日完成建置「疫情期間查緝假訊息犯罪聯繫平台」及窗口名冊,疫情期間由該平台專責檢察官從嚴從速查緝疫情期間散播有關疫情假訊息之刑事案件,以安定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