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冠吟/高雄報導
高雄美麗華舞廳去年7月發生鬥毆殺人案,兩批酒客疑似只因對看一眼不爽,引爆衝突,而其中一方的林姓男子竟持折疊刀,朝另一邊的李姓男子猛刺,造成李男傷重不治及另一人受傷。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殺人等罪重判林男有期徒刑17年,其餘8共犯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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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林姓男子持折疊刀朝李男連刺3刀,其中一刀直接刺穿李男的橫膈膜,李男最後因氣血胸與大量出血死亡。而這起街頭殺人命案,也導致當時的高雄市警局局長李永癸,成為高雄升直轄市以來,首位轄區發生命案秒遭拔官的局長。
據了解,當時林男和一群人前往舞廳消費,他先是開車載女友到舞廳,在外面等女友進去舞廳上廁所出來,沒想到卻和剛走出舞廳門口的李男一夥人交會,雙方秒爆衝突,隨後更演變成兩幫人馬互毆。衝突中,林男突然拿出摺疊刀,先劃破在場一人手臂,再拿刀對著李男的胸腹部猛刺,李男身中3刀,事後舞廳小姐雖奔出搶救,但119送醫後仍傷重不治。
庭審時,林男辯稱持折疊刀揮舞只是「正當防衛」,強調自己「絕對沒有殺人犯意」。不過法官比對舞廳監視器畫面,認為林男明知持刀刺人胸腹,必然危及性命安全,仍依傷害、殺人罪,分別判他有期徒刑2年6月、有期徒刑15年,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其餘8名共犯則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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