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浙江嘉興港區一處社區17日晚間接連發出巨大異響,循聲看過去,凳子、螢幕、高跟鞋、衣服、褲子、被單、絨毛娃娃等各式雜物,被人不顧一切的從15樓往1樓丟,時間長達半小時,只見1樓地上一片凌亂,幸好沒有砸中路人,但也讓路過民眾虛驚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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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快報》報導,警方獲報趕到現場後,快速推斷出高空拋物的位置應在小區1幢15樓。民警在排查該樓層的全部住戶,找到高空拋物的「肇事者」桂某,此時桂某還在酒醉狀態。
肇事的桂某酒醒後表示,她當天傍晚17時左右,喝了點酒與男友吵起來,情急之下就把目光範圍內能抓到的東西都扔出窗外,包括電腦顯示器、凳子、鞋子等。經民警現場清點,被拋出來的物品數量足足有12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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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大陸3月開始實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規定,高空拋物單獨入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二也明確規定,從建築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酒醉誤事的桂某目前也因涉嫌高空拋物罪被港區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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