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君豪/台北報導
刑事局偵三大隊楊姓偵查員20日因腹瀉請假自行前往醫院快篩,經核酸檢測結果確定新冠肺炎(COVID-19)確診,期間又傳出偵三大隊內另名偵查員、與國際刑警科3人曾與共餐,事後快篩4人呈現陽性反應,刑事局對外聲稱啟動異地辦公程序,避免疫情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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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外勤警官根據防疫規定在家辦公,卻遭到刑事局人事室作業刁難,根據行政院人事行政處的《新冠肺炎疫情公務人員差勤管理因應措施》跟確診者接觸的匡列者可以請防疫假。但刑事局人事室卻規定這些有接觸史的外勤警官們「不得請防疫假」甚至同隊警官在家辦公,還得請個人特休假,該局差勤作業明顯違反政府防疫規定,相當離譜引發外勤警官痛批。
知情者透露:偵三大隊楊姓偵查員確診前,都在刑事局偵防大樓三樓工作,平常辦案、收發公文及用餐午休、足跡遍布整棟偵防大樓,加上偵防大樓三樓樓層為刑事局外勤偵一、二、三大隊共用辦公區域,加上警官盥洗室,起居室交誼廳都在同一平面,幾乎整層同仁都曾與確診者經常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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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刑事局在楊員確診後,聲稱立刻啟動異地辦公,在家上班等分流措施維護外勤治安、打擊犯罪工作,但知情者透露,楊員確診前與他接觸的同仁太多,雖然衛生單位通報要求接觸楊員同仁均得停止上班在家隔離,並匡列偵三大隊外勤隊員進行快篩、啟動在家上班機制。
但刑事局人事室悍然拒絕同樓層接觸確診者同仁依規定申請防疫隔離假,反而掩飾太平要外勤警官調用申請自己特休假在家工作;「接觸染疫者在家隔離還得工作,而且還得消耗自己特休假」外勤同仁痛批刑事局人事室根本吃人夠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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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行政院人事行政處的《新冠肺炎疫情公務人員差勤管理因應措施》規定,與確診者有接觸史都可依規定請防疫假居家隔離,外勤警官在家隔離仍忙於偵辦案件,或簽核查處線上公文,卻連防疫假都沒得聲請,刑事局反而要這些居家辦公辛苦外勤人員消耗自己特休假配合政府疫情異地辦公,編織「治安工作不受疫情影響」假象。
據瞭解,這些以消耗特休假在家辦公偵處治安案件的基層對於工作並無怨言,確診造成同樓層同事被匡列隔離也是防疫所需,但接觸確診者不能請防疫假居家隔離,還得「請特休假」工作,人事室人員還要求這些警官要在家編造打卡紀錄,基層怒批「我請特休應該就不用工作吧」、「這樣打卡紀錄有無偽造文書問題」刑事局隔離異地辦公衍生諸多制度不公問題,疫情盛行時刻,警員忙辦案忙防疫,卻無力阻擋制度的不公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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