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兆麟 /花蓮報導
無視疫情嚴峻完全狀況外!花蓮鳯林一名男子3日竟無視防疫第三級警戒規定,出門沒有戴口罩,同時還要進入賣場購物,恰巧被當地巡邏員警看到,立即被員警攔查,並依法開單送主管機關裁罰。貪一時方便害人害己又傷荷包。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新冠疫情嚴峻,鳳林警分局瑞穗分駐所員警3日上午前往轄內傳統市場、大賣場、福利中心、車站及各觀光區進行防疫巡邏時,在大賣場前看見一名男子「無罩」欲進入賣場購物,立即將其攔查並依「違反三級警戒9大措施的民眾,一律裁罰,不再勸導」的防疫政策,依法蒐證函請主管機關裁罰,同時告知該名男子目前疫情嚴峻,請確實配合政府防疫政策,以維護自身及他人健康安全。
員警表示,防疫期間未依規定戴口罩者,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可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至一萬五千元以下之罰鍰。
鳳林警分局長林昆達呼籲民眾外出應確實佩戴口罩,切莫輕忽或心存僥倖,而造成自己或他人健康危害,同時呼籲疫情尚未趨緩前,請民眾多多忍耐,儘量不要出門,待在家裡最安全。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