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憲、戴若涵/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7歲黃姓男童4月間到校外私人柔道館練習,孰料,卻遭何姓教練和學長重摔27次,受有顱內出血、中樞神經衰竭、昏迷指數3等重大難治傷害。台中地檢署偵結後,依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277條第2項後段之成年人對兒童傷害致重傷罪嫌,將何姓教練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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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檢方調查,被告何姓男子為柔道教練,卻並無柔道教練證。何男自2015年起,在位於臺中市豐原區某柔道館無償教學柔道。何男於4月21日,明知黃姓男童年僅7歲,尚未學習好柔道之基本動作、護身倒法,卻仍指使其他兒童與他對練,因黃童不願繼續練習,並口出「教練是大笨蛋」等語,導致何男心生不滿,竟基於傷害之犯意,對黃童進行過肩摔、丟體、拋摔等柔道動作。
過程中黃姓男童曾表示「頭很痛」,但何男卻認為男童是假裝不舒服,繼續對黃童為柔道摔練等動作10多次。後來見到男童嘔吐,何男雖停止並清理場地後,仍接續對黃童為過肩摔等柔道招式動作。過程中黃姓男童頭部多次撞擊到地板,最後人癱躺在地上已無反應,雖經送醫急救,仍因此受有顱內出血、中樞衰竭、昏迷指數為3之重大難治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