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楊姓少年於2017年10月間,間接種流感疫苗後,在同年12月突然不能行走,經復健後仍雙腳無力,雖經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評定,無法確定症狀與打疫苗的關聯,仍核予救濟金150萬元,但家屬認為賠償金額過低,提告衛福部再討350萬元,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家屬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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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主張,衛福部在流感疫苗的網頁中,已提到可能有腦脊髓炎的副作用,而楊童脊髓炎的症狀,跟腦脊髓炎相比,只差在免疫系統有沒有攻擊腦部,顯見少年的症狀確實與打疫苗有關,且先前有人打疫苗後身體不適,即使確認與接種關連不大仍獲賠150萬,本案只賠150萬太少,要向衛福部再討350萬元。
衛福部表示,少年的症狀,從未被診斷出與疫苗副作用有關的病症,而雖然在疫苗網頁中有提到腦脊髓炎,但也只是藥廠曾接到個案回報,並沒有相關醫學實證、臨床檢查或實驗室檢驗結過,能證明兩者間的關聯,賠償150萬已是從寬認定。
法院認為,楊姓少年自出生後,多次接種疫苗都沒事,於本件打流感疫苗前,也沒有相關嚴重病史,在接種後2個多月無法行走,經診斷疑為「疑似視神經脊髓炎」、「疑似前脊髓動脈梗塞」,經審議小組評定,認為若是「脊髓炎」,不確定是否與打疫苗有關,若是「動脈梗塞」,則與接種關聯不大,雖鑑定結果為「無法確定」,但仍建議給予適度救濟,認定無相關實證可證楊姓少年的症狀,與打疫苗有直接關聯,判家屬再求償350萬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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