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近來因新冠肺炎猝死個案爆增,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使揮官陳時中9日記者會中表示,沒有計畫對猝死案一律做PCR採檢,「那是檢察官在相驗,我想檢察官在上面也會很小心地」,對此,有檢察官無奈,他們幾乎都是染疫病死的,為何不優先採檢,讓家屬和員警、殯葬人員涉險,劍青檢改下午也再發聲明要求防堵防疫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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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名檢察官表示,現在疫情特殊時期的司法相驗流程,檢察官幾乎不用到疑似染疫的猝死案現場,僅由穿著防護設備的法醫獨力相驗同時進行PCR採樣,但是不得不到現場甚至接觸到遺體的,還有家屬、基層警員以及殯葬人員,如今證明近日猝死案的確診比例超過6成,曾在不知情狀況下有過接觸史的人,都可能成為防疫破口,絕不是陳時中所說「檢察官小心」就好。
基層檢察官組成的劍青檢改在8日已公開呼籲指揮中心整合相驗流程,9日再發聲明指出,大量疑似罹患新冠肺炎病死案件,未經衛生局指派醫療機構採取「正規行政相驗程序」,未先「釐清病死」以及「查明確診」與否,即推由警察向地檢署檢察官報請司法相驗,導致巨大防疫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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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法醫PCR採檢結果出爐時間需時2到3天,等待期間造成遺屬及接觸者均未予匡列隔離之空窗期,甚至未予全面篩檢遺體便直接發還遺屬,可能隱藏許多從未發現的確診黑數,而遺屬和接觸者便在不知情下繼續傳播,此等防疫破口應即時防堵,並非為檢察官自身安危發出呼籲。
聲明指出,司法相驗指的是,檢察官針對「非病死」或「或可疑為非病死」之案件應從速相驗,而「猝死」並非當然司法相驗,因為「猝死」如同「驟逝」,並非死因,實務上「猝死」絕大多數就是病死,可能基於心臟病、心肺衰竭或重大急症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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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青檢改舉例近日北投一家三口死亡案件、內湖電視台記者猝死案件案件等,均可歸類為猝死案件,然事實上均係病死。以台北地檢署近三周回溯統計,累計7件「疑似」罹患之司法相驗案件中,竟然就以PCR採檢出3件確診個案,數量比例之高,令人驚愕!應由衛生局派員到場進行「正規行政相驗程序」,並查明確診與否,才能截堵疫情擴散。
劍青檢改再次呼籲,指揮中心有效指揮各地衛生局,回歸行政相驗優先原則並落實篩檢;尤其基於防疫要求,更應對屍體進行PCR採檢,排除傳染風險,如經醫師認定係「病死」或「自然死」,則由醫師直接開立死亡證明書,如醫師認為係「非病死」或「可疑為非病死」,再由警察報請檢察官會同法醫進行司法相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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