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瓊華/台中報導
國內疫情嚴峻,三級警戒延長至28日,但台中市西屯區竟有健身業者開放讓民眾在地下室進行健身團練,且都未戴口罩,屋主、也是健身房負責人梁姓男子看到警方還辯稱「在教育訓練」。台中市政府表示,健身房沒有商業登記,重罰30萬元、違規群聚再罰6萬元,另外針對其他人也開罰各6萬元,累計共罰6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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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局指出,經查這間健身房沒有商業登記、現場也張貼暫停營業公告。針對違規群聚,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2款規定,針對健身房開罰30萬元罰鍰;另群聚的6名民眾,將依規定個別裁處6萬元罰鍰,總計將開罰66萬元。
台中市第六警分局表示,何安派出所8日晚間9時許接獲民眾檢舉,稱西屯區某大樓內梁姓男子(28歲)疑找人群聚,立即前往現場訪查,到場發現屋主梁男正與其他5名男女,在地下室進行健身活動,且都沒有佩帶口罩。
由於三級警戒已宣布多時,卻聽見梁男為教育訓練而違反禁令,警方無奈詢問「你這樣會被開罰你知道嗎?」梁男則尷尬回應「喔…」,警方蒐證後,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函送主管機關裁罰,市府最後決議每人開罰6萬元,另針對健身房再罰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