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彰化女子小方(化名)在男友梁男住處喝醉,驚醒發現自己全身衣服被撕破,且對方正在指侵她,就拿起一旁的米酒瓶攻擊想反抗,最後遭到梁男痛毆,步出家門後路倒、渾身是血,由路人協助送醫。台中高法院依乘機性交、傷害等罪名,判處梁男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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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書內容,小方2019年1月在梁男住處喝醉,後來因為下體感到不適痛醒,發現梁男正在對她指侵並親吻她的胸部,嚇得拿起一旁的空米酒瓶敲擊反抗。
梁男隨後把酒瓶搶走,掐住小方的脖子,毆打小方頭部、手臂,造成多處受傷,再讓小方穿上自己的衣服離開。小方步出家門後昏倒在路邊,由路人協助送醫報警。
梁男到案坦承當時想和小方進行性行為,但因為太醉就只有互相拉扯,到法院時又說是喝醉互毆,對於在小方下體驗出他的DNA一事,則辯稱是小方穿他的衣服又摸自己身體才會沾到。
彰化地院依乘機性交、傷害等罪名判處梁男4年8月,梁男不服氣上訴。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梁男性侵後還對女友施暴,行為惡劣,維持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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