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鏡週刊
7年前,嘉義市發生一起「恐怖情人」情殺案,受害的鄭姓女學生年僅18歲,凶手是鄭女前男友、20歲的江男,2人曾交往4年,案發前7天分手,仍有往來。案發當天,江男與鄭女一同逛完夜市後,借鄭女租屋處浴室沖涼,卻發現垃圾桶有保險套,鄭女坦承與其他男子發生性關係,江男不滿鄭女分手沒多久就另結新歡,憤而將她勒斃;江男犯案後驚慌返家,在母親勸說下到警局自首,最終被判處10年徒刑定讞。
2014年8月,就讀大一的20歲江男,與高二、18歲鄭女交往4年,期間分分合合,但當年8月1日,二人還共度七夕情人節,鄭女贈送情人節卡片及紀念照給江表達愛意;但二天後,江男前往鄭女位於嘉義市康樂街的租屋處,無意間看到鄭女的手機訊息,發現她與另名男子親密交談,心生不滿質問,還情緒失控掌摑對方,雙方當場互嗆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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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怒氣平息後,又再度聯絡,更相約8月10日傍晚一起逛夜市。晚間八點多逛完夜市一起回到鄭女租屋處,江男因天熱滿身大汗,便借鄭女的浴室沖涼,卻在浴室垃圾桶內發現有使用過的保險套。
醋意再起的江男質問鄭女,是否和其他男子發生性關係?鄭女坦白承認,江男不滿鄭女分手沒多久就另結新歡,雙方再度發生口角。江男自覺感情受騙遭到劈腿,怒火中燒下掐住鄭女的頸部,後來又摀住口鼻,持續約10分鐘。
鄭女死命掙扎反抗,還抓傷江男手臂,但失去理智的江男不願鬆手,直到鄭女嘴唇發紫、口吐白沫失去意識才停止。江男因不確定鄭女是生是死,而將她放在床墊上,再以棉被覆蓋,接著收拾自己的物品,然後騎機車返家。
良心極度不安的江男回家後,一度企圖服藥尋短,所幸被母親發現阻止,他向母親坦承殺了鄭女;在母親不斷勸說下,當晚十一點多主動到派出所自首說:「我可能掐死我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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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獲報後,偕消防隊員趕到鄭女租屋處,凌晨一時多破門而入,發現僅著內衣褲、倒臥床上已氣絕身亡的鄭女,身上並出現屍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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